以下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常见的费用扣除调整项及处理要点,结合税法规定整理如下:
一、扣除类调增项目(超标准或不可扣除)
职工福利费扣除标准: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
调整方式:超过部分需永久性调增。
工会经费扣除标准: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需凭《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扣除
调整方式:超支部分不可结转,永久性调增。
职工教育经费一般企业: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超支部分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时间性差异)
特殊行业(如软件企业、航空企业):职工培训费可全额扣除。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按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且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
调整方式:双重标准取低值,超支部分永久性调增。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一般企业:不超过销售收入的15%,超支部分可结转扣除(时间性差异)
特殊行业(化妆品、医药等):2025年前按30%扣除。
罚款与滞纳金税收滞纳金、行政罚款、罚金等不得扣除,全额调增。
捐赠支出公益性捐赠:不超过利润总额12%的部分可扣除,超支部分可结转3年
非公益性捐赠:全额调增。
利息支出关联企业借款:超过权益性投资比例(金融企业5:1,其他企业2:1)的部分不得扣除。
二、扣除类调减项目(特殊优惠或递延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可按100%加计扣除(如制造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单价≤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可一次性税前扣除(2023年底前政策)。
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可100%加计扣除。
三、其他常见调整事项
视同销售调整自产商品用于职工福利、捐赠等需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并结转对应成本。
不征税收入对应支出不征税收入(如财政拨款)形成的费用或资产折旧,不得税前扣除。
手续费及佣金保险企业:不超过保费收入18%;其他企业:不超过合同金额5%。
四、注意事项
时间性差异与永久性差异如职工教育经费、广告费超支可结转扣除,属时间性差异;福利费、罚款等超支为永久性差异。
凭证合规性工会经费需专用收据,利息支出需金融机构凭证,否则可能被纳税调增。
特殊行业政策如烟草企业广告费不得扣除,扶贫捐赠可全额扣除(2025年底前有效)。
以上调整项需结合企业实际业务和凭证合规性处理,建议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或咨询专业机构。完整政策细节可查阅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