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书的相关内容:
一、概念与用途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书是投资人签署的申请书,包含企业名称、投资额、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等事宜,是个人或集体向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表述愿望、提出请求时使用的一种文书,用于个人独资企业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备案及注销登记等操作。
二、适用范围及填写规则
适用情况本申请书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备案及注销登记。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例如申请企业设立登记,需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申请企业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等。
填写规范申请书中居所是指投资人的现住址。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居所、企业住所栏时,应填写所在市、县、乡(镇)及村、街道门牌号码。
申请人在填写栏时,在选择项的序号上划∨(如个人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家庭成员等选项)。
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财务负责人信息、联络员信息等。
如果办理企业设立登记要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变更登记、备案填写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未进行名称预先核准,按拟使用填写名称。
三、设立登记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除了《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还需要投资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即可)、住所相关文件或《市场主体住所(营业场所、经营场所、主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另外,若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要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四、示例内容
一般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会包含企业名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现申请设立登记,请予核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还会有投资人签字、申请日期等信息。在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部分可能包含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等内容,其中会详细说明被委托经办人(或机构)姓名、名称、被委托经办人的工作单位和职务、委托事项、权限以及委托期限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