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转换条件
销售额达标若连续12个月或在12个月期间营业额累计达到500万以上,税局会强制要求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例如,某企业从2023年1月到12月期间,营业额累计达到500万以上,就会被强制要求转为一般纳税人。
12个月内累计销售额达500万的工业企业,需要当月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当月不申请的下个月强行转为一般纳税人。
二、自愿转换条件
会计核算健全且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
特殊企业类型开业满一年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会计核算健全,年应税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和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商业企业可申请转为一般纳税人。
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出口企业可申请转换。
持有盐业批发许可证并从事盐业批发的企业可申请转换。
水电经销企业可申请转换。
企业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且实行统一核算,如总机构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支机构也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新办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三个月内,若会计核算健全、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并且具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经税务机关测算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可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暂认定期最长为一年(自批准之月起满12个月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