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广州市花都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指南的整理,综合最新政策及办理要求:
一、办理条件
申请人资格:年满18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经营能力:具备合法经营场所及必要的资金、设备。
二、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无法提供房产证的,需村/居委会出具使用权证明);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如需使用字号)。
特殊行业材料:涉及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如食品、危化品等),需提交许可证或批准文件。
其他材料:委托代办需提交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经营范围说明(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
三、办理流程
名称核准:线上:通过广州市工商局官网或微信小程序提交核名申请;
线下: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办理。
提交申请:填写《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线上预审通过后,携带材料到工商所递交。
领取执照: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领取营业执照。
四、注意事项
地址要求:需为商用或住宅商用登记地址,住宅需办理“住改商”备案;
无实际地址可挂靠虚拟地址(需选择正规代理机构)。
电子化办理:推荐使用“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穗好办”APP全程网办,无需跑腿。
费用:工商注册费约100-300元,代理服务费另计。
五、办理地点与时限
办理地点:花都区各街道/镇工商所(如新华街道、花城街道等);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花都分中心。
时限:材料齐全情况下,当场领取或10个工作日内核发。
六、常见问题
能否挂靠地址?
可挂靠亲友地址或代理机构提供的虚拟地址,需签订地址使用协议。
变更与注销:变更需重新提交申请书及变更事项证明;
注销需结清税务并提交《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提示:具体操作可咨询花都区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20-12345)或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进度。